第一百二十回日本投降树倒猢散远东法庭战犯公审
第一百二十回日本投降树倒猢散远东法庭战犯公审
日本政府对中、美、英之《波茨坦公告》置之不理,日本大本营甚至下令各地日军继续顽抗。
直到美国在广岛投下了原子弹,苏联对日宣战后,才不得已考虑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8日下午,东乡外相谒见裕仁天皇,建议迅速接受《波茨坦公告》提出的关于日本投降条件。
裕仁在无可奈何之中,表示应该争取尽快结束战争,但对什么条件下接受波茨坦公告的问题上无法统一。
当夜,日本收到苏联对日宣战的消息。
是时,长崎又遭到美军原子袭击的消息传来,在慌乱中,于9日夜11时50分至10日凌晨时,在皇宫防空洞内召开御前会议,但仍无定论。
这时,日本首相铃木、外相东乡主张在保留皇室这个条件下,接受波茨坦公告。
但陆相阿南、总长梅津、军令部长丰田则坚持把战争打下去。
铃木最后请天皇“圣断”
。
此举在日本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裕仁表示同意外相意见,接受盟国公告提出的条件。
裕仁说:“彼我战力悬殊,纵继续战争,徒使无辜涂炭,文化摧毁,导致国家灭亡。
尤其原子弹出现,后果更为严重。
为此,决定结束战争。”
裕仁说罢这番话后,满场只有呜咽之声,要求保留天皇的条件下投降的事,就这样决定下来了。
8月10日上午,日本外务省将《关于接受美、英、中三国共同公告的照会》,拍发给美英中苏四国。
外务省于10日夜,将以上照会对全国个作了秘密广播。
但是,日本陆军部为维持军队士气,陆相阿南于10日下午4时发表谈话,鼓动日军战斗到底。
同盟国方面的反映是迅速的。
11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将中、美、英、苏四国对日乞降照会的复文,送交瑞士公使馆代办葛拉斯理,托其转达日本政府。
该复文指出:
“自投降之时刻起,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
最高统帅将取其认为适当之权力,实施投降条款。
日本天皇必须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能签字于必须之投降条款,俾波茨坦公告之规定能获实施,且须对日本一切海陆空军当局以及彼等控制下之一切部队(不论其在何处)实施号令、停止积极活动,交出武器。
此外,须发布盟国最高统帅在实施投降条款时所需之其他命令。
日本政府在投降之后,应立即将战俘及所扣侨**至指定之安全地点,俾能速登同盟国之运输船只。
按照波茨坦公告,日本政府之最后形式将依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确定之。
同盟国之武装部队将留于日本,直到达到波茨坦公告所规定之目的为止。”
日本政府收到这个答复后,其内部一下子炸了锅。
1日,陆军大臣及参谋总长,联名向大本营直辖的军司令官发出明确反对的电报,要求再次发出照会,表明日本的态度,如不同意即继续战争,以期死里求生。
军部的一些将校则计划动用武力,弹压主和派,以维持天皇制度。
8月14日10时50分至1时,在皇宫防空洞内召开了最后一次御前会议。
当铃木、梅津、丰田各申明了自己的意见后,裕仁天皇发表“圣谕”
,表示再继续战争下去不妥当,此时可以接受对方的要求。
当晚11时,裕仁颁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诏书。
与此同时,日本外务大臣通过驻瑞士公使加濑,致电美、英、中、苏四国,电告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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