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出马,高下立见,停滞的工程迅速向前推进,老板大喜,全权委托叶茂招纳华工事宜,多多益善!
    叶茂自觉已成为高级管理人员,春风拂面,意气风发。
    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往死里得罪了爱尔兰帮。
    爱尔兰人放出话来,要他好看。
    叶茂正在兴头上,根本不以为意,而且他在乡下的时候很食过几天夜粥(广府话:习武),真要打架,也没啥好怕,不论是比拳脚还是比棍棒,都尽管放马过来好了。
    一天夜里,中央太平洋铁路工地上的华工工棚突然起火,叶茂见机得快,逃得一命,但他的三个工友却在睡梦中葬身火海。
    至此叶茂才知道,人家想的不是要找他打架,而是要他的命。
    爱尔兰人并未罢休,黑道上已经悬出了叶茂脑袋的赏格。
    加利福尼亚是呆不下去了。
    怎么办?
    回中国?这么一幅丧家犬的模样?想都不要想。
    那就——西边不留爷,爷往东边去,就不信没有留爷处!
    叶茂并不晓得美国到底有多大,就像他其实也并不晓得中国到底有多大。
    只是听说美国的京城在东边,大城市大多也在东边,总是可以讨到生活的。
    把一点细软打好一个小包袱,上路。
    叶茂先是南下,然后基本沿着美墨边境,折而向东。
    他请教过人,这样的好处是可以绕过内华达山脉,路好走一些。
    叶茂是修过西太平洋铁路的,见识过那无边无际的崇山峻岭。
    但愈走愈不对劲。
    不是应该愈往东愈繁华嘛,怎么愈来愈荒凉了呢?
    见到人烟也不一定就是好事。
    叶茂不止一次差点被印第安人杀死,以及不止一次差点被当作印第安人杀死。
    但是已经不能回头了,只好一条道走到黑。
    那个时代,美国人的西进浪潮正澎湃汹涌,叶茂形单影只,逆流而上。
    在这条“东进”
    的路上,叶茂使用过那个时代已出现的所有的交通工具,当然,用的最多的还是他自己的两条腿。
    端的是千难万险。
    必须要说明的是,当时的美国人如果要从西海岸去东海岸,很少有人会选择叶茂这条路,一般是乘船南下,一直到南美洲的最南端,绕过合恩角,再折而向北,沿着美洲大陆东岸最终到达美国东海岸。
    但叶茂并没有“东海岸”
    的明确概念,他只是想“去东边”
    ,走得又匆忙,于是糊里糊涂地走上了一条漫长的征途。
    总算看到像样的人烟了,叶茂开始转向东北。
    他听人说美国的京城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纽约,都在东北。
    还是不对头,而且愈来愈不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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